亞太地區的會員國有已發展國家和發展中國家、貧國和富國,也有福利發展中國家和福利已發展國家,在多方面出現了嚴重的兩極化現象,因刺對社會福利、社會開發的瞭解和理念也出現很大的分歧,無法進行有效的討論。

為了克服這些負面現象,ICSW的國際總部和亞太區域幾個共同關心此現象的國家,結合在一起組成了基層集團。且以韓國、日本、台灣、香港等東北亞地區的會員國做為基礎成員組織起來,而三會議當中所凝結的共識及交換的意見。與亞太地區機構的發展過程有一定的關係。

在ICSW結構的重整與更新過程中,調整出九個區。在此過程中,亞太地區分為東北亞地區(North East Asia Region)、中亞地區(Central Asia Region)、南亞地區(South Asia Region)和東南亞地區(South East Asia Region)等。在重組過程中,東北亞區域的部分會員國(日本、韓國)反對亞太地區的分割,願意與歐洲地區一起成為一個區域,但多數的會員國主張脫離出來,因此東北亞區域正式開始運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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